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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股权激励再上热搜,一起揭秘小米的股权激励体系

耿海霞 法律微视界 2022-12-10


  引 言


3月24日,小米集团公告称,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合计174,901,942股奖励股份予4,931名选定参与者。选定参与者为包含新十年创业者计划第二期入选人士在内的优秀员工,公司相信,优秀、坚实的人才团队是未来长期成长的坚固基石。


公告显示,奖励股份将于2022年3月24日至2032年4月1日期间归属。授出奖励日的股份收市价为14.78港元。按此计算,小米本次股权激励价值高达25.85亿港元,约合21.05亿元人民币,平均下来每人将获得42.69万元“大红包”。这是小米集团上市以来针对员工的最大一次激励。可谓消息一出,又吸引了不少羡慕的眼球,就在去年7月份,小米曾因频繁的、高额的股权奖励动作引起关注。


今天我们就一起聊聊小米从创立初期到目前为止的股权激励体系。根据小米集团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披露年报,小米的股权激励跨越了小米从创业初期到上市后的整个发展阶段,接下来我们大致分上市前及上市后两个阶段分析。




上市前股权激励


1. 员工购股权计划

公司股东会于2011年5月5日表决通过并于2012年8月24日修正实施的《雇员购股权计划》,有效期为 10 年。具体授予形式包括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购股权类似于期权,先授予,经过一定的服务期(或归属期),满足行权条件,即可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行权,而受限制股份单位是指公司于授予日并未将该股票直接交付员工,而是将其保存于公司或信托等受托机构,员工必须服务满一定期限或达到一定绩效后,方可取得股权的所有权。具体介绍如下:

工具类型

购股权(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
定人
员工、顾问、董事会成员及其他人士。
合计超过7,125名员工参与
定量
224,500,097股普通股
定价
0-3.44美元/股
归属期限
购股权:
1年期-授予日期满1年归属;
2年期-授予日满1年的当日归属50%,余下在未来12个月内每月等额分期归属;
4年期-授予日满2年的当日归属50%,授予日满3年的当日归属20%,余下在授予日满4年当日归属;
5年期-授予日满2年的当日归属50%,授予日满3年、4年、5年当日分别归属20%、20%、10%;
10年期限-每年归属6%-15%不等(一般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日起满两年当日及分批4-5年的归属期内等额归属
业绩考核
一般无业绩考核条件,但有服务年限要求(归属时在职);
董事会可对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一定业绩考核
行权
归属条件满足后,可随时行权;受限制股份单位由委员会确定股份或现金支付
限制
非经股权激励委员会批准不得转让
有效期
2012年8月24日起十年
退出机制
员工离职,授予但未归属的,直接终止;
满足归属条件但未行权,区分员工离职原因,非因员工过错导致离职,给予一定的行权期

随着小米集团在联交所上市,上述员工购股权计划终止,自上市之日,未授出部分不再授出,已授出但未归属或行权的部分继续有效。


点评:根据小米集团披露信息,截止联交所上市前,共有7000余名员工获得购股权或者受限制性股权单位,行权价在0到0.34美元之间,平均行权价为0.03美元,相对于小米集团上市发行价2.8美元,激励力度较大。即超过三分之一的员工参与了小米集团上市前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宽松,购股权的行权只需要满足服务期限,不设业绩考核,对员工形成一定的激励预期,有利于吸引、留存员工。



2. 员工基金

2014年8月31日,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员工基金,旨在投资本集团生态链内的公司,员工参与条件是员工在基金设立日起五年内(锁定期)离职,只能收回本金和利息,锁定期结束后,员工成为正式的基金权益持有人,若员工离职,可根据员工基金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股份或继续持有股份。具体实施主体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雷军股权激励计划

2018年4月,公司董事会单独对雷军做了一次股权激励,具体如下:

类型

B类普通股

定人

雷军(持有对象雷军及其家属为受益人的信托实体Smart Mobile Hoilding Limited)

定量

发行6400万股B类普通股作为股权激励,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

定时

在小米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定价

无偿授予

行权条件

无业绩考核,立即行权

股份支付费用

98.3亿元人民币,全部计入当前损益

在小米集团上市前,对小米金融板块进行了重组,2018年6月17日,雷军同时获授小米金融42,070,000份购股权,该等购股权立即归属,雷军可于20年内以每股3.8325元的行权价行使。



上市后股权激励


1. 首次发行后购股权计划

2018年6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发布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目的在于为选定参与者提供获取公司专有权益的机会,借以鼓励参与者为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积极工作,提高公司及其股票价值。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后购股权计划,可以灵活方式留任、激励、回报选定参与者,向其提供薪酬、薪金及福利。具体内容如下:

工具类型

购股权(期权)
定人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员工、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咨询人、分销商、分包商、客户、供应商、代理商、业务伙伴、合营伙伴或服务供应商。
定量
2,237,613,083股B类普通股
定价
由董事会确定,且不得低于以下较高者:(1)授予日B类股票收盘价;(2)截至授予日五个营业日B类股票平均收盘价;(3)授予日B类股份面值
归属期限
4年期-授予日满2年、3年及4年当日不均匀归属25%-50%;
5年期-授予日满2年、3年、4年、5年当日分别归属20%;
10年期限-授予日起满五年当日归属50%,剩余期限,每年10%(一般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业绩考核
一般无业绩考核条件,但有服务年限要求(归属时在职);
董事会可全权决定设置一定业绩考核
行权
根据董事会书面通知时间及条件行权
限制
行权前无股息收益权及投票权
失效或注销
承授人违反购股权计划规则;
承授人因自身原因离职或因过错被辞退;
承授人宣布破产或无力偿债等
有效期
上市之日起十年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后购股权计划共作出4次授予行为,涉及人数较少,且行权价过高,具体如下:(节选自小米集团2021年半年报)

2. 股份奖励计划

小米集团于2018年6月17日采用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通过B类股票拥有权、股利及有关股票增值权等,令激励人员的利益与集团利益一致,鼓励及挽留人才协力作出共享,促进公司长远增长及利润。上述股份奖励的类型为以绩效为基础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与上市前受限制股份单位一致。在授予日,有信托方式代选定参与者持股,当满足董事会在授出奖励股份的归属条件时,将该等股份免费转让给授予对象。授予后,授予对象享有收取股息红利的权利,但未归属的部分不享有任何投票权。截止2022年3月25日,小米集团共作出13次授出奖励计划,3月24日公告是最近一次,也是授予总股数最多的一次。具体梳理如下:



通过上述上市后购股权计划和股份奖励计划的梳理,可以明显地看到购股权计划类似于境内上市公司实施的期权激励,对行权价有相应的限制,而股份激励计划又称受限制股份单位,通过0元对价授予员工一定股份,在符合归属条件后转让给员工,员工无需支付任何对价,相应地,其激励效果更为明显。而境内上市公司不适用相应的激励方式。


小米集团上市后持续不断进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股权激励,并在2020年,小米确定的新十年创业者计划及合伙人制度开始,更是大大增加了激励的力度,将股票支付作为员工薪酬的一部分,通过长期地将员工与公司绑定,构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正向循环。



写在最后


经过上面梳理,小米在设立之初,就有清晰的股权战略,正如雷军自己所说,“一个人可能走得快,一群人才能走得远,人才是腾飞的基石”,小米的股权架构及股权激励制度经过规划,在有系统、有步骤地实施,具有长期性及稳定性。

上市前,小米允许员工在股票和现金之间弹性调配比例作为自己的薪酬。其中,有15%的员工选择全部拿现金工资,70%的员工选择70%~80%现金和部分股票,有15%的员工拿一点生活费和较多股票。


小米集团在上市之后像其他互联网大厂一样,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股票的价值对核心员工进行激励,让员工与股东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小米集团发布的各年年报,小米集团上市后没有任何分红,最后员工能否享受到以及享受多少利益,仍取决于在行权后小米集团股票在港股的表现,所以回到本文开始提到的股权激励人均40万的大红包的更多是满足营销效果,真正留住优秀员工,和管理层一起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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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耿海霞律师,执业领域:并购重组、私募股权基金、企业融资、股权激励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耿律师擅长于新型资本市场业务,成功为多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私募债发行及股权激励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尽职调查及企业融资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曾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与投资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可为私募股权基金机构的设计、基金相关协议的起草、风险资本投资和退出等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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